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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司 应 按 照 什 么 工 资 基 数 和 比 例 计 算 员 工 病 假 工 资 ? 如 果 员 工 工 资 较 高 , 公 司 可 以 按 照 市 上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资 向 该 员 工 发 放 病 假 工 资 吗 ? 公 司 和 员 工 对 病 假 工 资 如 何 计 算 有 约 定 和 没 有 约 定 时 对 公 司 向 员 工 计 发 病 假 工 资 会 有 影 响 吗 ? 案 情 介 绍 : 韦 某 系 上 海 X X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( 以 下 简 称 “ 医 疗 器 械 公 司 ” ) 员 工 , 双 方 于 2 0 1 1 年 9 月 1 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, 约 定 韦 某 每 月 工 资 为 人 民 币 5 0 , 0 0 0 元 , 职 位 为 高 级 总 监 。 2 0 1 2 年 7 月 1 日 , 韦 某 开 始 请 病 假 , 医 疗 器 械 公 司 于 8 月 1 0 号 向 韦 某 发 放 7 月 病 假 工 资 , … 0 9 2 0 1 9 0 9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规 定 员 工 五 年 内 离 职 将 自 动 丧 失 获 得 任 何 分 享 红 利 的 权 利 获 支 持 为 了 留 住 员 工 , 尤 其 是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, 促 进 员 工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, 除 了 给 予 奖 金 外 , 有 的 公 司 还 会 给 予 员 工 一 定 的 股 权 激 励 , 那 么 , 公 司 应 如 何 制 定 合 适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, 既 能 提 高 员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, 又 能 保 护 公 司 的 权 益 呢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原 告 郑 某 某 于 2 0 0 4 年 8 月 1 6 日 进 入 被 告 某 某 电 气 ( 中 国 )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处 工 作 , 双 方 签 订 过 多 份 劳 动 合 同 , 最 后 一 份 约 定 期 限 自 2 0 0 9 年 9 月 2 8 日 至 2 0 1 2 年 9 月 3 0 日 止 。 2 0 0 9 年 , 被 告 处 事 实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, 原 告 出 资 人 民 币 1 4 , 5 0 0 元 购 买 股 份 。 同 年 1 0 月 3 1 日 , 被 告 向 原 告 出 具 了 员 工 股 权 … 1 6 2 0 1 9 0 8 公 司 拒 绝 向 离 职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被 判 赔 偿 员 工 工 资 损 失 员 工 在 离 职 过 程 中 有 一 定 的 过 错 , 比 如 突 然 离 职 , 没 有 提 前 通 知 公 司 , 或 者 占 有 公 司 财 物 没 有 返 还 , 或 者 未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手 续 , 或 者 违 反 了 培 训 服 务 期 规 定 等 , 公 司 可 以 因 此 拒 绝 向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或 者 拒 绝 将 退 工 单 、 劳 动 手 册 等 材 料 提 供 给 员 工 吗 ? 如 果 公 司 拒 绝 向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, 员 工 能 因 此 申 请 劳 动 仲 裁 并 要 求 公 司 赔 偿 损 失 吗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梁 某 于 2 0 1 5 年 1 月 2 1 日 进 入 某 医 药 公 司 ,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, 双 方 签 订 了 为 期 3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, 约 定 梁 某 的 工 资 标 准 为 1 . 2 万 元 / 月 。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, 公 司 委 托 第 三 方 公 司 对 梁 某 进 行 了 为 期 3 … 1 5 2 0 1 9 0 7 公 司 仅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单 方 解 雇 外 国 人 , 被 法 院 判 决 恢 复 劳 动 关 系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就 业 和 中 国 人 享 受 相 同 待 遇 吗 ? 外 国 人 与 用 人 单 位 发 生 劳 动 纠 纷 时 , 是 否 适 用 《 劳 动 合 同 法 》 的 规 定 ?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不 受 《 劳 动 合 同 法 》 的 限 制 , 任 意 解 雇 其 聘 用 的 外 籍 人 员 吗 ? 本 文 , 将 以 一 则 实 际 法 院 判 决 的 外 国 人 劳 动 纠 纷 案 例 为 基 础 , 简 要 分 析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发 生 劳 动 纠 纷 时 , 哪 些 方 面 纠 纷 适 用 劳 动 法 、 劳 动 合 同 法 , 哪 些 方 面 纠 纷 不 适 用 等 相 关 问 题 。 案 情 介 绍 : 李 某 系 新 加 坡 人 , 于 2 0 1 1 年 6 月 1 3 日 至 上 海 某 银 行 担 任 私 人 银 行 部 门 副 总 、 客 户 顾 问 , 该 银 行 为 李 某 办 理 了 就 业 证 , 并 与 李 某 签 订 了 书 面 《 劳 动 合 同 》 。 李 某 的 工 资 待 遇 为 : 月 基 … 1 2 2 0 1 9 0 6 公 司 解 雇 虚 构 学 历 的 员 工 获 得 法 院 支 持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后 , 公 司 发 现 员 工 应 聘 时 虚 构 了 学 历 的 , 公 司 可 以 因 此 对 该 员 工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吗 ? 如 果 员 工 有 其 他 隐 瞒 或 欺 诈 行 为 , 如 隐 瞒 了 年 龄 、 虚 构 了 工 作 经 历 、 提 供 了 虚 假 身 份 证 等 , 此 时 , 公 司 可 对 其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吗 ? 本 文 , 律 师 将 以 一 则 司 法 实 践 案 件 为 基 础 , 分 析 公 司 就 员 工 哪 些 欺 诈 或 隐 瞒 行 为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, 而 不 会 被 认 定 为 是 违 法 解 除 , 从 而 面 临 恢 复 劳 动 合 同 或 支 付 赔 偿 金 ( 双 倍 经 济 补 偿 金 )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案 情 介 绍 : 唐 某 于 2 0 1 3 年 1 0 月 进 入 某 外 资 企 业 ,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, 劳 动 合 同 为 期 3 年 。 应 聘 时 , 唐 某 填 写 了 一 份 《 应 聘 登 记 表 》 , 其 中 写 明 其 … 1 1 2 0 1 9 0 6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不 属 于 劳 动 报 酬 , 员 工 未 在 一 年 仲 裁 时 效 内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的 , 将 丧 失 胜 诉 权 根 据 《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条 例 》 、 《 企 业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实 施 办 法 》 的 规 定 , 员 工 有 权 享 受 带 薪 年 休 假 , 公 司 未 安 排 员 工 休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, 需 额 外 再 向 员 工 支 付 2 0 0 % 的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。 那 么 , 如 果 员 工 在 公 司 工 作 多 年 , 公 司 一 直 没 有 安 排 或 没 有 足 额 安 排 其 休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, 员 工 可 以 在 离 职 时 一 并 向 公 司 主 张 多 年 未 休 的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吗 ? 如 果 不 可 以 , 那 么 , 员 工 最 多 可 以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离 职 前 几 年 内 的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呢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申 请 人 周 某 某 于 2 0 0 5 年 6 月 3 0 日 毕 业 后 就 入 职 被 申 请 人 上 海 某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, 月 工 资 标 准 为 4 , 0 0 0 元 / 月 … 查 看 更 多 0 6 2 0 1 8 0 6 会 员 制 一 站 式 公 司 法 律 咨 询 服 务 的 探 索 者 蓝 星 法 务 作 为 会 员 制 公 司 法 律 咨 询 的 探 索 者 , 我 们 致 力 于 为 国 内 各 类 大 中 小 型 企 业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法 律 咨 询 服 务 。 同 时 通 过 新 法 务 平 台 , 由 覆 盖 全 国 的 律 师 联 盟 网 络 提 供 法 务 外 包 ( S P B L , T h e S e r v i c e P a c k a g e o f B u s i n e s s L a w ) 查 看 更 多 1 0 2 0 1 9 0 6 外 籍 人 员 在 中 国 就 业 但 未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规 定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会 面 临 什 么 处 罚 — 外 国 人 个 税 分 析 三 外 籍 人 员 未 按 中 国 法 律 规 定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会 面 临 何 种 处 罚 ? 是 由 外 国 人 个 人 自 己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还 是 由 聘 用 外 国 人 的 中 国 境 内 企 业 务 代 扣 代 缴 外 国 人 个 人 所 得 税 ? 本 文 , 律 师 将 对 外 籍 人 员 未 按 中 国 法 律 法 规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可 能 面 临 的 处 罚 ,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。 首 先 , 关 于 外 籍 人 员 自 己 , 如 果 其 在 中 国 境 内 就 业 却 未 按 照 中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, 对 于 不 缴 纳 的 税 款 , 需 要 补 缴 税 款 及 滞 纳 金 , 并 且 将 被 税 务 机 关 处 其 不 缴 税 款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五 倍 以 下 的 罚 款 。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理 法 》 第 六 十 二 条 第 二 款 对 此 作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, … 0 1 2 0 1 9 0 6 债 权 人 如 何 决 定 对 债 务 人 申 请 进 行 强 制 清 算 还 是 破 产 清 算 ? 债 务 人 欠 钱 不 还 , 公 司 突 然 关 门 , 也 无 法 联 系 上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、 股 东 , 债 权 人 怎 么 办 ? 债 权 人 是 应 该 向 法 院 申 请 对 债 务 人 进 行 强 制 清 算 还 是 破 产 清 算 呢 ? 首 先 , 我 们 得 弄 清 楚 什 么 是 强 制 清 算 , 什 么 是 破 产 清 算 。 强 制 清 算 和 破 产 清 算 有 什 么 区 别 和 联 系 。 什 么 情 况 下 可 以 选 择 强 制 清 算 , 什 么 情 况 下 可 以 选 择 破 产 清 算 。 本 文 , 我 们 将 一 一 介 绍 。 强 制 清 算 是 指 在 公 司 出 现 法 定 解 散 事 由 或 公 司 章 程 所 规 定 的 解 散 事 由 以 后 , 由 负 有 清 算 义 务 的 主 体 ( 有 限 公 司 一 般 为 股 东 , 股 份 公 司 一 般 为 董 事 、 控 股 股 东 , 也 包 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)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程 序 , 对 公 司 的 财 产 和 债 权 … 1 0 2 0 1 9 0 5 什 么 是 商 业 贿 赂 , 企 业 如 何 防 范 被 工 商 部 门 认 定 为 构 成 商 业 贿 赂 的 法 律 风 险 近 年 来 , 商 务 部 门 加 大 了 对 企 业 垄 断 行 为 、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的 调 查 , 其 中 包 括 对 企 业 商 业 贿 赂 行 为 的 调 查 。 司 法 实 践 中 , 诸 多 企 业 对 商 业 贿 赂 并 不 了 解 , 以 至 于 商 业 交 易 中 发 生 不 当 行 为 , 导 致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以 涉 嫌 商 业 贿 赂 进 行 调 查 , 有 的 企 业 甚 至 被 处 罚 上 百 万 。 而 企 业 在 从 事 这 些 行 为 时 , 并 未 意 识 到 其 行 为 的 违 法 性 。 本 文 , 律 师 将 详 细 解 读 有 关 商 业 贿 赂 的 规 定 , 指 导 企 业 合 法 规 避 被 工 商 部 门 认 定 为 构 成 商 业 贿 赂 的 法 律 风 险 , 帮 助 企 业 正 常 安 全 的 经 营 。 什 么 是 商 业 贿 赂 根 据 《 关 于 禁 止 商 业 贿 赂 行 为 的 暂 行 规 定 》 的 规 定 , 商 业 贿 赂 是 指 经 营 者 为 销 售 或 者 购 … 1 5 2 0 1 9 0 3 参 会 参 展 合 同 审 核 要 点 企 业 经 营 活 动 中 , 需 要 签 订 各 类 合 同 , 如 买 卖 合 同 、 采 购 合 同 、 展 会 合 同 等 。 那 么 各 类 合 同 应 该 如 何 起 草 或 修 改 呢 , 审 核 一 份 合 同 时 有 什 么 注 意 点 呢 ? 实 务 中 , 企 业 拟 参 加 展 会 的 , 合 同 文 本 一 般 由 展 会 举 办 方 提 供 , 那 么 , 参 会 参 展 方 应 如 何 审 核 展 会 举 办 方 提 供 的 参 会 参 展 合 同 呢 , 有 什 么 注 意 点 ? 本 文 , 将 站 在 参 会 参 展 方 的 角 度 , 就 参 会 参 展 合 同 的 审 核 要 点 做 较 为 详 细 的 分 析 , 供 参 考 。 编 号 审 核 主 题 审 核 点 1 合 同 当 事 人 举 办 方 是 否 具 备 经 营 资 质 ? 2 基 本 内 容 是 否 明 确 约 定 会 议 、 会 展 内 容 、 时 间 、 地 点 等 ? 关 于 会 议 、 会 展 时 间 等 是 否 约 定 的 足 够 清 … 1 8 2 0 1 9 0 1 浅 议 公 司 应 如 何 确 定 给 予 交 易 对 象 的 授 信 额 度 问 题 任 何 公 司 的 生 存 都 离 不 开 销 售 行 为 , 没 有 销 售 就 无 法 产 生 盈 利 , 公 司 就 无 法 发 展 , 甚 至 无 法 存 活 。 但 是 , 对 公 司 来 说 , 做 成 生 意 仅 是 第 一 步 , 生 意 做 成 后 , 还 需 要 成 功 地 收 回 交 易 所 得 , 即 货 款 或 服 务 费 等 , 否 则 , 公 司 不 仅 无 法 从 销 售 行 为 中 获 利 , 反 而 会 因 销 售 行 为 而 产 生 亏 损 。 近 期 , 多 家 顾 问 客 户 面 临 无 法 回 收 交 易 货 款 的 问 题 , 小 的 十 几 万 , 多 的 高 达 几 百 万 。 而 在 争 议 发 生 后 , 对 交 易 对 象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, 授 信 额 度 高 达 几 百 万 的 交 易 对 象 并 非 知 名 企 业 , 仅 是 个 人 掌 控 、 经 营 的 小 公 司 ,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很 低 , 无 固 定 资 产 , 所 有 者 权 益 也 为 负 数 。 在 作 为 卖 方 的 顾 问 客 … 2 2 2 0 1 8 0 8 担 任 董 事 、 总 经 理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外 籍 人 员 如 何 在 中 国 境 内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— 外 国 人 个 税 分 析 一 哪 些 职 务 属 于 高 层 管 理 职 务 ? 担 任 企 业 董 事 或 高 层 管 理 职 务 的 外 国 人 如 何 在 中 国 境 内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? 担 任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境 内 缴 纳 个 税 与 担 任 普 通 职 务 的 外 国 人 纳 税 有 什 么 区 别 ? 本 文 , 律 师 将 担 任 董 事 或 高 层 管 理 职 务 的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的 纳 税 义 务 ,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。 根 据 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中 国 境 内 无 住 所 的 个 人 计 算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若 干 具 体 问 题 的 通 知 》 相 关 规 定 , 公 司 正 、 副 ( 总 ) 经 理 、 各 职 能 总 师 、 总 监 及 其 他 类 似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职 务 属 于 中 国 境 内 企 业 高 层 管 理 职 务 。 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中 国 境 内 无 住 所 的 个 人 取 得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纳 税 … 查 看 更 多 0 8 2 0 1 8 0 8 公 司 法 律 服 务 流 程 客 户 如 果 对 所 遇 到 的 法 律 问 题 属 于 何 种 服 务 类 型 不 清 楚 的 , 可 通 过 下 列 方 式 确 定 案 件 所 属 法 律 服 务 类 型 : ( 1 ) 通 过 电 话 、 邮 件 、 会 谈 等 方 式 向 律 师 或 高 级 顾 问 咨 询 , 以 确 定 案 件 所 属 类 型 ; ( 2 ) 对 照 L A W S F O R C E 网 站 服 务 内 容 介 绍 , 结 合 所 有 事 项 内 容 , 确 定 案 件 所 属 类 型 。 客 户 可 以 按 照 下 列 步 骤 与 我 们 联 系 , 委 托 本 站 律 师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: 第 一 步 : 客 户 通 过 电 话 / 邮 件 / 会 谈 等 方 式 与 律 师 或 高 级 顾 问 沟 通 确 定 法 律 问 题 业 务 领 域 第 二 步 : 客 户 指 定 或 律 所 委 派 在 该 业 务 领 域 具 有 丰 富 经 验 的 律 师 与 企 业 面 谈 , 就 拟 委 托 法 律 事 务 沟 通 协 商 第 三 步 : 双 方 … 0 8 2 0 1 8 0 8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企 业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是 指 律 师 长 期 为 企 业 提 供 各 类 法 律 服 务 , 在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期 限 内 , 公 司 只 要 遇 到 法 律 问 题 , 均 可 以 要 求 顾 问 律 师 代 为 出 面 解 决 。 企 业 聘 请 律 师 做 法 律 顾 问 有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几 个 好 处 : 1 、 事 先 防 范 法 律 风 险 : 顾 问 律 师 事 先 帮 助 企 业 诊 断 法 律 风 险 , 并 提 供 解 决 方 案 , 提 高 工 作 效 力 、 工 作 质 量 , 提 高 企 业 竞 争 力 ; 2 、 及 时 解 决 法 律 问 题 : 顾 问 律 师 提 供 7 × 2 4 法 律 服 务 , 快 速 高 效 地 帮 助 企 业 解 决 法 律 纠 纷 、 法 律 争 议 , 实 现 企 业 利 益 最 大 化 ; 3 、 团 队 化 服 务 : 律 师 及 相 关 专 家 共 同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法 律 服 务 , 涉 及 合 同 、 劳 动 、 知 识 产 权 、 外 商 投 … 0 8 2 0 1 8 0 8 法 律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L A W S F O R C E 以 中 国 《 律 师 法 》 、 《 律 师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》 , 地 方 性 的 律 师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办 法 , 律 师 行 业 协 会 收 费 指 导 等 为 依 据 ,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, 确 定 了 三 种 主 要 收 费 方 式 : ( 1 ) 计 时 收 费 方 式 : 根 据 有 效 工 作 时 间 及 费 率 来 确 定 每 一 项 具 体 的 法 律 事 务 应 收 取 的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。 有 效 工 作 时 间 通 常 包 括 从 事 下 列 工 作 所 花 费 的 时 间 : 电 话 及 邮 件 咨 询 的 答 复 、 会 面 咨 询 、 查 找 资 料 、 现 场 调 查 、 制 定 修 改 合 同 文 件 、 参 与 交 涉 谈 判 、 代 办 手 续 、 必 要 的 在 途 时 间 等 。 费 率 一 般 为 1 0 0 0 – 2 0 0 0 元 / 小 时 。 ( 2 ) 固 定 收 费 方 式 : 针 对 具 体 的 法 律 事 务 与 客 户 协 商 , … 0 8 2 0 1 8 0 8 法 律 顾 问 工 作 方 式 本 站 律 师 主 要 通 过 下 列 各 种 工 作 方 式 向 客 户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: 专 人 负 责 , 团 队 支 持 : 成 立 项 目 法 律 服 务 组 , 实 行 团 队 化 服 务 , 并 指 定 一 名 或 两 名 担 当 律 师 作 为 服 务 项 目 负 责 人 。 担 当 律 师 具 体 负 责 与 客 户 相 关 人 员 接 洽 , 项 目 法 律 服 务 组 共 同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, 遇 重 大 或 疑 难 问 题 , 项 目 组 成 员 进 行 讨 论 研 究 , 力 争 向 客 户 提 供 专 业 、 有 效 的 法 律 服 务 。 上 门 服 务 , 当 面 会 谈 : 根 据 客 户 需 要 , 到 公 司 了 解 、 沟 通 、 商 谈 代 理 的 法 律 服 务 项 目 ,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也 可 直 接 到 律 师 事 务 所 联 系 担 当 律 师 办 理 相 关 法 律 事 务 。 现 场 处 理 , 商 务 谈 判 : 根 据 需 要 , 担 当 律 师 至 商 务 委 、 工 商 行 政 局 … 查 看 更 多 1 6 2 0 1 9 1 0 员 工 请 病 假 , 上 海 某 公 司 按 市 上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资 计 发 病 假 工 资 获 法 院 支 持 员 工 请 病 假 的 , 公 司 应 如 何 向 员 工 发 放 病 假 工 资 ? 公 司 应 按 照 什 么 工 资 基 数 和 比 例 计 算 员 工 病 假 工 资 ? 如 果 员 工 工 资 较 高 , 公 司 可 以 按 照 市 上 年 度 月 平 均 工 资 向 该 员 工 发 放 病 假 工 资 吗 ? 公 司 和 员 工 对 病 假 工 资 如 何 计 算 有 约 定 和 没 有 约 定 时 对 公 司 向 员 工 计 发 病 假 工 资 会 有 影 响 吗 ? 案 情 介 绍 : 韦 某 系 上 海 X X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( 以 下 简 称 “ 医 疗 器 械 公 司 ” ) 员 工 , 双 方 于 2 0 1 1 年 9 月 1 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, 约 定 韦 某 每 月 工 资 为 人 民 币 5 0 , 0 0 0 元 , 职 位 为 高 级 总 监 。 2 0 1 2 年 7 月 1 日 , 韦 某 开 始 请 病 假 , 医 疗 器 械 公 司 于 8 月 1 0 号 向 韦 某 发 放 7 月 病 假 工 资 , … 0 9 2 0 1 9 0 9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规 定 员 工 五 年 内 离 职 将 自 动 丧 失 获 得 任 何 分 享 红 利 的 权 利 获 支 持 为 了 留 住 员 工 , 尤 其 是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, 促 进 员 工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, 除 了 给 予 奖 金 外 , 有 的 公 司 还 会 给 予 员 工 一 定 的 股 权 激 励 , 那 么 , 公 司 应 如 何 制 定 合 适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, 既 能 提 高 员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, 又 能 保 护 公 司 的 权 益 呢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原 告 郑 某 某 于 2 0 0 4 年 8 月 1 6 日 进 入 被 告 某 某 电 气 ( 中 国 )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处 工 作 , 双 方 签 订 过 多 份 劳 动 合 同 , 最 后 一 份 约 定 期 限 自 2 0 0 9 年 9 月 2 8 日 至 2 0 1 2 年 9 月 3 0 日 止 。 2 0 0 9 年 , 被 告 处 事 实 员 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, 原 告 出 资 人 民 币 1 4 , 5 0 0 元 购 买 股 份 。 同 年 1 0 月 3 1 日 , 被 告 向 原 告 出 具 了 员 工 股 权 … 1 6 2 0 1 9 0 8 公 司 拒 绝 向 离 职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被 判 赔 偿 员 工 工 资 损 失 员 工 在 离 职 过 程 中 有 一 定 的 过 错 , 比 如 突 然 离 职 , 没 有 提 前 通 知 公 司 , 或 者 占 有 公 司 财 物 没 有 返 还 , 或 者 未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办 理 工 作 交 接 手 续 , 或 者 违 反 了 培 训 服 务 期 规 定 等 , 公 司 可 以 因 此 拒 绝 向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或 者 拒 绝 将 退 工 单 、 劳 动 手 册 等 材 料 提 供 给 员 工 吗 ? 如 果 公 司 拒 绝 向 员 工 提 供 离 职 证 明 , 员 工 能 因 此 申 请 劳 动 仲 裁 并 要 求 公 司 赔 偿 损 失 吗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梁 某 于 2 0 1 5 年 1 月 2 1 日 进 入 某 医 药 公 司 ,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, 双 方 签 订 了 为 期 3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, 约 定 梁 某 的 工 资 标 准 为 1 . 2 万 元 / 月 。 劳 动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, 公 司 委 托 第 三 方 公 司 对 梁 某 进 行 了 为 期 3 … 1 5 2 0 1 9 0 7 公 司 仅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单 方 解 雇 外 国 人 , 被 法 院 判 决 恢 复 劳 动 关 系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就 业 和 中 国 人 享 受 相 同 待 遇 吗 ? 外 国 人 与 用 人 单 位 发 生 劳 动 纠 纷 时 , 是 否 适 用 《 劳 动 合 同 法 》 的 规 定 ? 用 人 单 位 可 以 不 受 《 劳 动 合 同 法 》 的 限 制 , 任 意 解 雇 其 聘 用 的 外 籍 人 员 吗 ? 本 文 , 将 以 一 则 实 际 法 院 判 决 的 外 国 人 劳 动 纠 纷 案 例 为 基 础 , 简 要 分 析 外 国 人 在 中 国 发 生 劳 动 纠 纷 时 , 哪 些 方 面 纠 纷 适 用 劳 动 法 、 劳 动 合 同 法 , 哪 些 方 面 纠 纷 不 适 用 等 相 关 问 题 。 案 情 介 绍 : 李 某 系 新 加 坡 人 , 于 2 0 1 1 年 6 月 1 3 日 至 上 海 某 银 行 担 任 私 人 银 行 部 门 副 总 、 客 户 顾 问 , 该 银 行 为 李 某 办 理 了 就 业 证 , 并 与 李 某 签 订 了 书 面 《 劳 动 合 同 》 。 李 某 的 工 资 待 遇 为 : 月 基 … 1 2 2 0 1 9 0 6 公 司 解 雇 虚 构 学 历 的 员 工 获 得 法 院 支 持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后 , 公 司 发 现 员 工 应 聘 时 虚 构 了 学 历 的 , 公 司 可 以 因 此 对 该 员 工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吗 ? 如 果 员 工 有 其 他 隐 瞒 或 欺 诈 行 为 , 如 隐 瞒 了 年 龄 、 虚 构 了 工 作 经 历 、 提 供 了 虚 假 身 份 证 等 , 此 时 , 公 司 可 对 其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吗 ? 本 文 , 律 师 将 以 一 则 司 法 实 践 案 件 为 基 础 , 分 析 公 司 就 员 工 哪 些 欺 诈 或 隐 瞒 行 为 作 出 解 雇 处 分 , 而 不 会 被 认 定 为 是 违 法 解 除 , 从 而 面 临 恢 复 劳 动 合 同 或 支 付 赔 偿 金 ( 双 倍 经 济 补 偿 金 ) 的 法 律 后 果 。 案 情 介 绍 : 唐 某 于 2 0 1 3 年 1 0 月 进 入 某 外 资 企 业 , 从 事 销 售 工 作 , 劳 动 合 同 为 期 3 年 。 应 聘 时 , 唐 某 填 写 了 一 份 《 应 聘 登 记 表 》 , 其 中 写 明 其 … 1 1 2 0 1 9 0 6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不 属 于 劳 动 报 酬 , 员 工 未 在 一 年 仲 裁 时 效 内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的 , 将 丧 失 胜 诉 权 根 据 《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条 例 》 、 《 企 业 职 工 带 薪 年 休 假 实 施 办 法 》 的 规 定 , 员 工 有 权 享 受 带 薪 年 休 假 , 公 司 未 安 排 员 工 休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, 需 额 外 再 向 员 工 支 付 2 0 0 % 的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。 那 么 , 如 果 员 工 在 公 司 工 作 多 年 , 公 司 一 直 没 有 安 排 或 没 有 足 额 安 排 其 休 带 薪 年 休 假 的 , 员 工 可 以 在 离 职 时 一 并 向 公 司 主 张 多 年 未 休 的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吗 ? 如 果 不 可 以 , 那 么 , 员 工 最 多 可 以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离 职 前 几 年 内 的 未 休 年 休 假 工 资 报 酬 呢 ? 【 案 情 介 绍 】 申 请 人 周 某 某 于 2 0 0 5 年 6 月 3 0 日 毕 业 后 就 入 职 被 申 请 人 上 海 某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, 月 工 资 标 准 为 4 , 0 0 0 元 / 月 … 查 看 更 多 为 什 么 选 择 我 们 ? 专 业 的 服 务 根 据 法 律 需 求 匹 配 律 师 可 靠 的 团 队 注 重 客 户 隐 私 和 权 益 保 护 便 捷 的 交 流 线 上 结 合 线 下 高 效 率 沟 通 超 值 的 合 作 透 明 灵 活 的 服 务 收 费 方 式 一 站 式 解 决 公 司 法 律 问 题 我 们 致 力 于 为 企 业 及 员 工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法 律 咨 询 服 务 免 费 法 律 咨 询 聘 请 法 律 顾 问 信 息 中 心 关 于 我 们 公 司 动 态 律 师 经 验 经 典 案 例 服 务 帮 助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业 务 劳 动 人 事 设 立 解 散 合 同 债 务 股 权 治 理 知 识 产 权 设 立 解 散 常 见 问 题 法 律 顾 问 服 务 流 程 工 作 方 式 收 费 标 准 微 信 咨 询 法 律 热 线 1 3 7 6 1 5 3 1 1 3 5 工 作 日 : 8 : 0 0 2 0 : 0 0 节 假 日 : 9 : 0 0 1 8 : 0 0 C o p y r i g h t © 2 0 2 1 上 海 蓝 星 法 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沪 I C P 备 1 8 0 2 3 2 0 6 号 1 沪 公 网 安 备 3 1 0 1 1 4 0 2 0 0 8 6 0 0 号 联 系 我 们 1 3 7 6 1 5 3 1 1 3 5 法 律 咨 询 : 邮 件 : 5 8 5 8 1 1 5 @ q q . c o m 客 户 服 务 时 段 : 周 一 至 周 五 , 8 : 0 0 1 8 : 0 0 法 定 节 假 日 , 9 : 0 0 1 7 : 0 0 在 线 留 言 电 话 咨 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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